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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工作】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财经学院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的《财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9月修订)》,评审符合条件的同学。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会通知到各班级各位家困生,请按照省厅认定结果来进行申报国家助学金。由于申请及审批时间紧,请各班班长和助委组织学生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于2018年11月19日上交:(1)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2)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3)。以上相关表格材料会下发到各个班级。有意愿申请的学生请仔细阅读《财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9月修订)》,现将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审依据及对象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财经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评审符合条件的同学。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并经过评议获得受助资格。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六)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一年级新生除外)。

 

二、评审程序

(一)公布政策。学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向各班级下达通知并要求各个班级按照《财经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在学生中宣传。

(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各班国家助学金民主评议小组审核。

(三)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班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体研究、严格评审,推荐出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报学生处(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审核。

 

 

财经学院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