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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关于申报“雄松”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1    作者:     来源:     点击:

财经学院各班,各位同学:

    近期,我校教师肖雄松拟捐赠设立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雄松”奖助学金。根据协商研究,“雄松”奖助学金成立暨第一次发放仪式拟于2018年6月7日在白云校区举行,届时将对我院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颁发“雄松”奖学金。

为此,特开展财经学院“雄松”奖学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财经学院全日制在校一/二/三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报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2日

三、评选条件:

每学年在校期间奖励8名学生,金额:2000元/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有自强不息、坚忍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精神,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参加国际、国家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省级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大赛暨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攀登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赢在广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等)。

(2)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3)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发明奖项或者证书的个人(原创);

(4)获得国家、省创新创业科研项目立项的负责人;

(5)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或股东、核心成员),同时该项目在孵化中获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并在校园、社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6)论文被SCI、EI、ISTP收录;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般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刊物(学校认定)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在出版社有专著出版的第一、二作者。需要申请者提供书面证明,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确保其真实准确。

5. 得到“雄松”奖学金资助的同学需在每年度由学院组织向雄松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汇报有关学习和工作状况,以便相互间有更多的沟通。

四、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请符合评选条件同学于2018年6月2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登记表》(附件2),成绩单、获奖佐证材料、上学年综合测评表等材料交至班助学委员处。

2.班级审核。2018年6月3日前,由班团支书召开班委会议给予综合后,由班助学委员上报至助学中心年级负责人。

3.学院评审。由学院领导小组对参评学生进行评审。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助学中心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5.集体表彰。获得者参加雄松奖助学金仪式。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6547474

附件1:财经学院“雄松”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财经学院“雄松”奖学金登记表

                                        财经学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