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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经学院2019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教育硕士(财经商贸)

发布日期:2019-03-26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广东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财经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教育硕士(财经商贸)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1.   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并按实施办法完成复试相关工作;

2.   独立完成本学院研究生复试成绩的评分工作,并对评分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3.   负责确保复试严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保证复试质量;

4.   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接受和处理考生提出的申诉;

5.   根据总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跟财经学院签订复试工作责任书一式三份。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凡报考我院教育硕士(财经商贸)方向、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均具有复试资格。

2. 我院的调剂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复试相关要求。

3. 根据招生计划,经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复试比率定为1:1.7。

4. 考生可以通过研究生处官网查询复试名单。

    三、资格审核和复试时间

1.参加复试考生应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a.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b. 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c. 准考证;

d.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e.政审表原件(在研究生处主页-招生信息-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应届生由所在大学二级学院/系的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填写,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

3.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5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以及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满分25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复试考试科目参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试题的命制、考试、阅卷、评分等工作均由财经学院负责。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长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查: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听说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

2.入学考试综合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50%,即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5+(复试成绩/2.5)×0.5。

3.录取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不含第一志愿破格复试考生)。

4.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50分)者;

(3)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者;

(4)政审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经核实的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规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即使已经入学,依教育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六、体检

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进行。

七、其它

提供虚假信息和考试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无论何时一律取消录取资格。面试和英语测试将进行全程录像。

 

 

                              财经学院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