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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级重点培育智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推进我省新型智库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研究能力强、特色鲜明、支撑有力的专业化高端智库,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东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5〕12号)精神,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省级重点培育智库。

一、遴选原则

1.政治把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把智库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智库多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优秀成果。

2.突出特色。发挥现有人才和科研资源优势,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现实问题,在某一研究领域卓有建树,切实能够提供专业化、建设性建议。

3.优中选优。按照公益服务导向和非营利机构属性的要求,以决策咨询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为标准,突出优势,在所有申报范围中择优遴选。

4.公平公正。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公开。对入选的重点智库,严格实行奖优汰劣制度。

二、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党校、社科联、社科院、高校、重点研究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属实体性研究机构,以及民间研究机构等。

三、申报资格

1.对国家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热点难点问题,有长期关注、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成果,能够发挥较强的决策咨询服务功能。

2.有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勇于探索创新的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团队。团队带头人业务精湛,具有正高级职称,在省内外拥有较高知名度。

3.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科学务实的发展规划和稳定的资金来源。

4.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及成果转化渠道、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系统和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等。

四、优选条件

1.研究团队带头人为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会议评审专家,“长江学者” “珠江学者”、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知名专家等;研究团队正高级职称研究人员(含兼职)5人以上。

2.决策咨询研究能力居全省前列,近年来获得国家和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成果比较突出。

3.高校研究机构具有相关博士点和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支撑。

4.国家级智库和国家部委评定的智库自动入选,但仍需提交申报书。

五、遴选程序

1.2017年3月中旬,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申报。

2.2017年3月下旬,省委宣传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定拟重点培育名单,报部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下达重点培育通知。

六、培养管理

1.由省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广东新型智库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重点智库建设工作。改组广东智库联盟,整合现有智库资源,定期召开理事会议,研究重大研究规划,协商管理事项。

2.智库建设领导小组每年确定一批研究项目,交由各重点培育智库研究,督促拿出高质量成果;定期编辑优秀成果汇编和成果要报,报中央、省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定期评审表彰优秀智库成果,对适宜公开的推荐发表;搭建高端学术平台,支持智库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3.依据《关于加强广东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后续出台的《广东重点智库管理办法》,对重点培育智库给予一定资助,引导提升决策咨询水平。研究制订重点培育智库考核办法,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考核,每3年为一个考核期,视考核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七、请申报单位于317日前,将申报书一式8份和成果运用证明材料2份报送至社科处609审核并统一提交。电子版发往:372412751@qq.com。

邮寄地址: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4号楼427室,邮编:510082),邮箱gdlilunchu@163.com。联系人:石梅;联系电话:020-87195224。

附件:1.省级重点培育智库申报书

2.二级项目申报信息录入表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社科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