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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工作】财经学院关于申报“雄松”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1    作者:     来源:     点击:

财经学院各班,各位同学:

    近期,我校教师肖雄松拟捐赠设立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雄松”奖助学金。根据协商研究,“雄松”奖助学金成立暨第一次发放仪式拟于2018年6月7日在白云校区举行,届时将对我院部分品学兼优经济困难学生颁发“雄松”助学金。

为此,特开展财经学院“雄松”助学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财经学院全日制在校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申报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2日

三、评选条件:

每学年在校期间资助8名学生,金额:2000元/人。

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和违法记录;

2.诚实守信,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4.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一/二/三年级学生,突发灾难或重大疾病造成的临时困难学生优先;

6.以自愿申请为原则。

7.得到“雄松”助学金资助的同学需在年度资助结束后由学院向雄松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汇报有关学习和工作状况,以便相互间有更多的沟通。

四、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请符合评选条件同学于2018年6月2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登记表》(附件2),成绩单、获奖佐证材料以及上学年综合测评表等材料交至班助学委员处。

2.班级审核。2018年6月3日前,由班团支书召开班委会议给予综合后,由班助学委员上报至助学中心年级负责人。

3.学院评审。由学院领导小组对参评学生进行评审。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助学中心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5.集体表彰。获得者参加雄松奖助学金仪式。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654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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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财经学院“雄松”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财经学院“雄松”助学金登记表

                                          

                                        财经学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