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及我校职称评审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成立财经学院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小组(排名不分先后)负责对本单位申报职称的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推荐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组长:谢林林
成员:夏励嘉、朱文、袁裕辉、蔡军
在公示期内,若对成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林灵老师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来电或来信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财经学院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