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我校职称评审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成立财经学院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小组(排名不分先后)负责对本单位申报职称的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推荐工作,现予以公示。
组长:向凯
成员:朱文、袁裕辉、蔡军、张彦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1日。
在公示期内,若对成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林灵老师反映(地点:白云校区一教413)。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财经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