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职称评审系列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院成立财经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小组,以负责对本单位申报职称的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推荐工作。现将职称评审工作小组成员(排名不分先后)公示如下:
组长:向凯
成员:袁裕辉、蔡军、张彦、李燕、陈芸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
在公示期内,若对成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吴秀珠老师反映(地点:东校区工业中心718)。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财经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