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经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2022修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对象和申请条件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对象为我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四)上一学年度成绩优秀:本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校公选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学习成绩基本分排名不低于班级的50%(含50%),且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班级)位于45%以前(含45%),德、智、体三方面成绩排名要求在评选范围(班级)位于55%以前(含55%);获“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优先。
(五)学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善学生资助信息,且能保证资料实时有效。
(六)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15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上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七)同等条件下采取择优原则。
根据细则评选出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共112人,公示如下:(图1、图2、图3)
公示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院辅导员李老师(一教410)。反映材料须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且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经学院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