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217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219号)精神,以及《2021年财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经财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专业申报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申报人黄萍和刘美玲的材料初步评审,拟推荐两人参评职业技术教育硕士点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上报职业教育教师学院参与学位点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按照文件规定,在财经学院学生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2021年9月24日至9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财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实名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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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经学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