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公告 >> 正文

财经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财经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公示

为全面总结在校研究生一年来综合表现,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硏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评选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683号)相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广师大研[2021]48号)财经学院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奖励工作。

一、优秀研究生奖

(一)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奖用以表彰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研究生。奖励人数原则上为各培养学院在籍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15%,财经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励人数为13人

(二)评选对象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风严谨,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及其他课程单科成绩均须75分(按四级评定则需“良好”)及以上。

6.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参评学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本人第二,导师第一),或参与撰写本专业相关的咨询报告已被市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

2)参与编撰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专著、译著、编著、教材、工具书等。

3)在本专业领域获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一,或本人排第二、导师排名第一),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

4)主持并完成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参与市厅级及以上项目。

5)获市厅级政府科研奖三等奖及以上。

6)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7)文学创作或美术类作品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或美术作品入选省级及以上协会组织的展览;在省级协会组织的活动中独唱、独奏或公演音乐会,或参加(入选)省级及以上专业部门举办的有较高艺术水平的音乐会、展览会。

7.各培养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业绩成果时间界定

参评所提交科研成果或获奖,时间需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内,具体以见刊、出版、立项、证书(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一)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用以表彰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研究生干部。对于培养单位,奖励人数原则上为各培养单位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3%,财经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人数为4人。对于研究生会干部,奖励人数单列,原则上为评选学年研究生会干部总人数的25%,由研究生院、团委及相关研究生代表组成评议会,由评议会开展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的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评审公示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

评选学年担任学生干部的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研究生会干部、班长、各培养学院党团干部等。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任职期间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热心为研究生服务。

6.组织能力强,能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效果良好。

7.组织纪律性强,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作风优良,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三、评选学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申请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且当年有处分记录者。

(二)参评学年无故不缴纳学费或逾期不注册者。

(三)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四)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六)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者。

四、评选程序

(一)参评者在111日前向财经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申请表》,上交佐证材料电子版。

(二)导师推荐。参评者申报材料需经由导师审核,并亲自签署推荐意见。

(三)财经学院审核。财经学院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进行评选,将获奖名单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五、评选结果

财经学院总共有22位研究生自愿申报参选优秀研究生,12位研究生自愿申报参选优秀研究生干部,并且按照要求提交了材料。

经过对候选人及其材料的认真审核,财经学院召集资助小组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充分讨论,投票决定推选黄萍13名学生为优秀研究生,金鑫4名学生为优秀研究生干部,具体名单见附录。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我院按照规定,于2021年118日到1110日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财经学院提出申诉。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6547474

 

财经学院

                                              2021年118日

附录:财经学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公示

序号

申请人

学号

专业

评优项目

1

黄萍

2111909003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优秀研究生

2

刘美玲

2111909009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优秀研究生

3

张敏怡

2111909002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优秀研究生

4

黄惠璇

2111909004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优秀研究生

5

胡冬颖

2112009048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优秀研究生

6

施晓萍

2112009053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优秀研究生

7

蒋翎

2112009046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优秀研究生

8

陈霖

2112009055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优秀研究生

9

刘港

2112009052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优秀研究生

10

梁金慧

2111909019

会计专硕

优秀研究生

11

罗振邦

2112009030

会计专硕

优秀研究生

12

徐飞霞

2112009038

会计专硕

优秀研究生

13

郭媚

2112009032

会计专硕

优秀研究生

14

金鑫

2111909005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优秀研究生干部

15

黄佳

2112009043

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优秀研究生干部

16

钟子微

2111909016

会计专硕

优秀研究生干部

17

方建锋

2112009013

会计专硕

优秀研究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