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党务〔2017〕学·8号
各学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鉴于财经学院的实际情况,我院党委决定拟从2013级毕业班中接收2-3名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请有意愿加入党组织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在本周日(23号)23:00之前把《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发展对象备案表(财经学院)》发给我QQ邮箱(251741835@qq.com)
具体条件如下:
1、参加党校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
2、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一年以上(即从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算起到2017年5月底截止,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必须满一年以上);
3、2015-2016学年和2016-2017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4、毕业班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0%(含前50%)。
5、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学校各大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院各中心主要助理;学院助辅、助理班主任、管班党员;党支部副书记及支委;班长、团支书。
6、获得过国家或省级以上专业类比赛奖项。
财经学院学生党务中心
2017年4月20日
附件: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发展对象备案表(财经学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