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广师党委〔2019〕133号)的有关规定,经党组织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群团组织推优、各党支部培养,财经学院党委审定,拟确定潘嘉荣等70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公示。具体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3日
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志被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事宜进行监督,在公示之日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于向财经学院党委反映,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36547474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经学院委员会
二○二三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