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广师大〔2026〕267号)文件相关规定,财经学院成立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学院学生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评审、监督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对提出申请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行为。
本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8月7日。公示期间内,如对认定工作小组、监督小组组成存有异议,请于8月7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反馈至凌老师处(白云校区第一教学楼315办公室)。反馈材料应当实事求是、有据可依,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匿名反馈、不实检举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6545783
联系地址:白云校区一教315办公室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经学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